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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;
2. 申请时,住房公积金已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,购房首付未提取公积金,无公积金贷款余额;
3. 有购房合同或协议,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购房价值规定的比例;
4. 职业经济收入稳定,贷款偿还能力相应,个人信用良好;
5.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,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作为担保人;
6.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昆山房产抵押贷款服务中心
电话:15599085375 鑫经理
地址:昆山市前进路858号金泰国际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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